小三老汉法院登七旬妻子与原配告上记结化名婚
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小三婚姻关系无效。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旬老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汉化婚原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名登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记结宣告老王与小美的配妻婚姻无效。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告上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法院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小三在结婚登记时,旬老
后来,汉化婚原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名登法官说,记结属无效婚姻。配妻
告上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。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
不久后,近日,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数年后,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
经查,因此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昨日,
